文明网搜索

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头盔戴起来!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苏州日报
选择文字大小  

  既然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是广大市民人人所希望的高质量生活的一部分,那么也只有大家都能主动告别“陋习”,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城市空间。

  驾车上路,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就是对自己、对社会最大的负责。从8月1日起,在苏州,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将受处罚。

  千万别以为这是“小题大做”。因为,在每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都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事故压降的难度极大,根源在于很多人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没有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苏州的实际来说,有数据为证: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形势加速向好,截至6月底,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2.7%和60%,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道路交通领域的事故“绝对数量”仍不容小觑。

  养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需要自律、他律更需要法律推动。要求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就是一种法律层面的推动。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本该是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相关不规范行为,其目的正是为了助推社会公众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养成安全出行习惯。

  把安全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用心用情反复做好宣传工作。因此,自4月下旬以来,苏州各有关方面下足了“绣花功夫”。在5月份,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就扎实推进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强化全民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将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作为路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6月份,苏州公安交警部门发布《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施时间和区域等内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份,《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发布,并广而告之该通告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苏州交警在路面执勤时,针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现场开具“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友情提示单”,反复强化“一盔一带”的重要性。

  道路交通领域是观察一座城市文明水平的重要窗口。诸如闯红灯、乱穿马路、开车打手机、随意变道等行为,不仅有损文明城市的形象,是城市文明水平的“失分项”,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威胁人身安全的“马路杀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应当还只是提升文明交通的一个切入点。既然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是广大市民人人所希望的高质量生活的一部分,那么也只有大家都能主动告别“陋习”,才能营造一个更为和谐的城市空间。(苏报评论员 金根)

责任编辑:姚丽濛
打印】  【关闭】  【收藏】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