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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主签订乘梯公约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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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姑苏区平江街道司法所的组织牵线下,一份凝结了整个楼道业主、街道和社区心血的“粤海广场文明乘梯公约”正式制定完成并实施。居民自主签订了乘坐电梯“文明公约”,约束和规范乘梯行为。这是平江街道司法所“平心而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子活动,也是街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的一次有益尝试。

  平江街道辖区内有不少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和新建小区,让法治、德治和自治“三治”融合到基层社会治理中去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平江街道司法所推出“平心而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平”既指平江街道也指平民百姓;“心”指民心、居民意愿、居民自治、居民公约;“论”指说事、议事、主事,论法、论理、论德。“平心而论”以居民公约作为指导原则之一,引入到居民议事全过程,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形成“三治融合”的社区治理模式,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提升居民的法治满意度和自治幸福感。

  自“平心而论”项目开展以来,项目小组走访调研试点社区,摸底居民公约基本情况。他们先后走访了观前社区及辖区的粤海广场、蔡汇河头,新湘苑社区及辖区的永林新村,历史街区社区及辖区的丁香巷等。

  “将法治引入到居民自治过程中,切实提高公约的履行度,使公约真正活起来,而不是冷冰冰地停留在纸面上。希望‘平心而论’项目能让法治、德治、自治有机地融合到一起,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夯实法治基础。”平江街道司法所所长李刚说道。(记者 王可 通讯员 王玉龙)

责任编辑:姚丽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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