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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好犬绳,让文明养犬成习惯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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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遛狗不牵绳、无证养犬、狗狗随地大小便、狗吠扰民等问题,成为许多城市亟待破解的难题。

  5月1日起,新《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然而,记者在近段时间的采访观察中发现,遛狗不牵绳的现象依然存在。

  现场 犬绳成“摆设”

  “这几天散步时,还是经常看到有人遛狗不牵绳,还有饲养违禁犬只,真令人震惊!”这是网友“姑苏水秀”近日在“寒山闻钟”论坛上发布的内容。

  苏报公益守护记者调查后发现,情况与这名网友反映的基本一致。5月9日19时,吴中区吴郡路上,不少市民正沿着沿湖步道散步,狗主人大多聚集在一起,站在一旁看着狗狗玩耍。记者沿步道绕行一周遇到十位遛狗市民,他们的爱犬以小型犬和中型犬居多,其中仅有三人牵着犬绳。

  5月11日17时,姑苏区葑门路上,一只泰迪犬趴在地上东张西望,泰迪的主人则在路的另一边与人闲聊,任自己的爱宠撒欢。

  轨道交通4号线红庄车站旁有片公共绿地,附近的居民很喜欢在这里活动。5月11日18时,记者在此目击了一个由六名狗主人组成的“遛狗大队”。其中一名狗主人告诉记者,大家都是爱狗人士,经常约在这片绿地上遛狗。还有一名狗主人带着一条身长约有一米二的罗威纳犬,同样没有拴狗绳,只是在狗嘴上套了嘴套。

  看见一名陌生人接近,这条犬立即加速向此人所在的方向跑去,狗主人看到后才将它喝回。

  声音 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遛狗者不牵犬绳这种行为表示厌恶,其中也包括不少养犬人。养了多年边境牧羊犬的王先生说,他早晚出来遛一次,每次都很自觉地给自家犬只套上绳子,而且还带着收拾狗狗粪便的工具。“遛狗时经常会遇上有人带着不拴绳的犬只,这些犬很容易给他人造成麻烦。”

  不过遛狗不牵狗绳的市民,对自家宠物犬很“自信”。采访中,记者询问了多位遛狗不牵狗绳的市民。一位养犬市民告诉记者,自家的小狗脾气好,不会伤到他人和其他狗,所以到了宽敞的区域就会将狗放开,让其“放飞自我”。还有人回答:“我也知道,出来应该拴上狗绳,但是这样会压制它的天性,狗会有被束缚感。”11日在4号线红庄车站旁公共绿地遛狗的罗威纳犬主人则直接表示,他的狗虽然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但已经戴了嘴套不会咬人,而且“一直都是放开遛狗,从来就没有拴狗绳的习惯。”

  “要么不出事,出事就是大事情。”在王先生看来,这些遛狗不牵狗绳的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城市养犬人的整体形象。他建议,相关部门的宣传在持续推进的同时,专项整治不能“一阵风”,以免过后又回潮。“不文明的养狗现象持续已久,只有下决心坚持常态化管理,才能长久见效。”

  建议 治理需要“软、硬”双管齐下

  其实在法律法规层面,苏州早已明确了养犬行为规范,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必须为犬只挂狗牌,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携犬外出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1.5米以内的牵引带,同时为了防止犬只扰民、伤人,乘坐电梯时要避开高峰时间,并采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否则养犬人将受到处罚。同时,该条例也明确了苏州城镇区域内除军、警用犬以及动物园、科研实验用犬等特种犬外,肩高61厘米以上(含61厘米)的大型犬和五类三十八种烈性犬将禁止饲养,其中就包括记者目击到的罗威纳犬。

  苏报公益守护记者从公安机关了解到,公安机关全面负责养犬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发现存在遛狗不牵绳等违法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者通过12345、110电话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会根据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遇到不配合执法、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不拴犬绳导致的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在明确了管理部门职责之后,应切实落实好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同时要加大约束及惩罚力度。”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勇伟认为,治理不文明养犬需要“软、硬”双管齐下:硬的方面是指相关法规的落实和执行,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软的方面则是加强文明养犬的宣传和引导,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养犬的氛围和风气。“文明养犬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体现。养犬人士在享受爱犬带来的快乐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它们的约束和管理。规范养犬、文明养犬,拴紧犬绳是每一位爱犬人士的责任和义务。需要养犬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公共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养犬行为,让文明养犬成为一种习惯。”

  本报“‘公益守护联盟’在行动”专栏也在此呼吁:希望每一位养犬人文明养犬,从自身做起,系好犬绳,为尊重和保护他人加一根“保险带”。(苏报公益守护记者 水寿)

责任编辑:姚丽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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