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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放在垃圾房外被罚50元

发布时间:2020-08-17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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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非投放时间,将垃圾丢弃在垃圾房外面,昆山巴城一居民被巴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处以50元罚款。“没想到随意扔了一袋垃圾,竟被罚款50元,我以后一定会分好类再去投放。”这名居民说。

  据了解,在巴城镇,值守垃圾分类投放点的不仅有督导员和志愿者,还有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大家各司其职,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居民开展宣传、劝阻、执法等督导行动,有人把垃圾带回家重新分类,有人在督导员指导下现场分拣,拒不服从督导的则被执法人员当场警告。

  记者了解到,目前,巴城镇已有55个居民小区启动“三定一督”分类投放模式。全镇共设桶边督导员150多人,在居民垃圾投放早晚高峰时段开展督导。同时,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下沉至各投放点,宣传教育和执法处罚并举。(驻昆山首席记者 朱新国 通讯员 陈心怡)

责任编辑:姚丽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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