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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推动垃圾分类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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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率队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持续有力推动《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提升垃圾分类的实际效果和人民群众的感受度。

  视察组一行来到吴中区胥口镇,实地察看了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的相关措施、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硬件设施设备建设情况。胥口镇大件及园林绿化垃圾处理站将园林绿化及大件垃圾粉碎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制造生物质颗粒,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和资源再利用。新峰直津泾自然村通过设施建设、入户宣传、星级评比等措施,于2018年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全覆盖。胥口镇生活垃圾转运站采用“半地下式”“平进低出”的设计,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最大程度减少作业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日转运量约130吨。胥口镇厨余垃圾处理站,主要处置镇区垃圾分类小区收集的厨余垃圾和市镇餐饮、市镇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15吨。

  座谈会上,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自2020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苏州市在推动垃圾分类管理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7座、厨余垃圾大型集中处理设施9座、建筑垃圾处置设施6处,园林绿化和大件垃圾处置点33个、可回收物大型分拣中心12座。全市4882个小区实现“三定一督”全覆盖,938个行政村普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同城同步同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平均日收运处置厨余垃圾3624.2吨,“三定一督”小区日均厨余垃圾分出率达到33%。

  陈振一在讲话中对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了肯定。他强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艰巨的长期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善垃圾分类全程系统,在体系建设上要提质增效,在终端建设上要力求突破,在收运管理上要精细规范。要加强宣传发动,聚力推动法律法规落实落细,把垃圾分类工作整体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自觉养成良好分类习惯。深入开展监督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违法行为。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鸿声、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党组成员周旭东,秘书长李永根参加视察。副市长吴晓东陪同视察并到会作汇报。(记者 朱雪芬)

责任编辑:叶蕴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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